刘律师你好,我是名打工者,上27曰经人介绍给人家折房子,由于主人没有安全设施,导致了在房子倒下后,打伤我兄弟,左脚没了,刷掉了,就是失去了一只脚,右手劈破烮,缝了二十几针,垫了钢板,当时住院弗用7万多,都是主家给付的-现在人出院了,主家管了,请问刘律师,我该怎么办,我兄弟令年60多岁了,一个女儿嫁出去了,房子都没有,平时都住在人家家,还有事前没有订劳动合同,事后第二夭,主人伪造了一分假合同,请了假证人,目前证人知道法律的严重性,不给做证说了实话,证人身边的一份合同也到了我身上。刘律师请问您,,我该怎么办,法律订残怎么订的,责任在谁,当时去做也没有什么合同,我该怎么办?谢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