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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律师在线刘烈日15950826997:什么人适用暂予监外执行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7-05 11:03)    点击:144

江苏律师在线刘烈日15950826997:什么人适用暂予监外执行?

  按照我国刑诉法的规定,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以下三种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

  (1)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;

  (2)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
  (3)生活不能自理,放在社会上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老残罪犯。

 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服刑期间应当做到:

  (1)按时利用电话或口头向社区矫正机关报到;

  (2)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,服从监管;

  (3)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、活动情况;

  (4)身体条件允许的要参加学习、教育和公益性劳动;

  (5)遵守会客的有关规定;

  (6)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需要向执行机关申请审批。

  此外,保外就医的罪犯还要遵守以下规定:

  (1)在指定的医院就医;

  (2)确有治疗、护理特殊要求,需要转院的,需报告执行机关批准。

  暂予监外执行的以上三种情况消失,罪犯刑期未满的,应及时收监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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